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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2001年12月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于2002年6月工作站正式挂牌运作暨首批博士后进站工作。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初期科研方向涉及中药、生物、药用辅料三个领域。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站运作,将有力地促进公司的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同增长新起点,博士后科研人员也必将成为公司科研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站点介绍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出进站申请,申报时需要提交《博士后入站申请表》和成果、论文目录。

对于申请进站工作的人员,工作站和流动站一起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必要的考察,双方共同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等方式,对其业务水平、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初步确定进站人员,由流动站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批

博士后进站时,工作站与博士后本人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书》,明确工作站应提供的条件和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要求,以保证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日常开展。

工作保障

建站前期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和政策,决定工作站的重大事项。

制订了《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对机构与职责、博士后进站、在站管理、考核出站、经费及福利待遇等有关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

博士后科研经费单独列支,并足额及时到位。

为博士后提供办公室、实验室及有关技术资料,办公室连接因特网,为每位在站博士后配备相应的办公和科研设施。

在站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福利待遇和公司在职职工待遇外,工资标准执行公司等级工资制度,等级工资标准为10职等37职级,并每月增发公司博士学历津贴1000元。特殊情况下可执行协议工资待遇。

公司保证提供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房。

公司为在站博士后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查体。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 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如随其流动来公司本部工作,公司根据其配偶的工作能力和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等级工资制标准执行。

在站管理

博士后在站期限一般为两年,确因研究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公司按在职科研人员进行管理,博士后应遵守股份公司及有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站为其建立博士后档案。

工作站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和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至少每年考核一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工作成绩突出,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为公司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做出了突出贡献者,经公司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给予特别奖励。

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科研任务后,工作站将按有关规定,负责介绍其在站期间的工作情况,协助流动站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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